挂牌价:326.9219万元
报名截止:2024-12-31 17:00:00
交易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珑湾花苑30号楼1-1601、34号楼1-2001及2处车位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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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开发区珑湾花苑30号楼1-1601、34号楼1-2001及2处车位 | ||||||||||||||||||||||||||||||||||||||||||||
标的现状 | ****开发区鸿畅路6号珑湾花苑30号楼1-1601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9.62㎡,房屋建筑面积:113.78㎡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年3月12日起2087年3月11日止 权利其他状况:房屋专有建筑面积:87.28㎡,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6.50㎡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总层23层,所在层数:第16 ****开发区鸿畅路6号珑湾花苑34号楼1-2001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9.74㎡,房屋建筑面积:115㎡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年3月12日起2087年3月11日止 权利其他状况:房屋专有建筑面积:87.28㎡,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7.73㎡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总层23层,所在层数:第20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19.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03 | ||||||||||||||||||||||||||||||||||||||||||||
评估机构 | **大正房地产土地造价****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219.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1MA1UTR9Y36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2、转让方同意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集团存量房产抵偿工程款的请示》(徐产控司【2024】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区管委会 |
特别 | 1、****开发区珑湾花苑30号楼1-1601、34号楼1-2001及2处车位整体打包转让,不可分割。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3、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5、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6、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7、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8、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房产转让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交易方式 |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8 09:00:00 至 2024-12-3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受让登记表》(加盖公章); 5、《房产转让合同》(模板)(加盖公章) 6、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指纹); 2、《意向受让登记表》(签字按指纹); 3、《房产转让合同》(模板)(签字按指纹) 4、其他材料(签字按指纹)。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意向受让登记表》(加盖公章); 4、《房产转让合同》(模板)(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公司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26921.9元,截止时间2024-12-3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交款流程咨询0516-****5796张女士)。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向******公司交纳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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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孙先生 |
咨询电话 | 0516-****9652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