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2021年11批次4号、2010年1批次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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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抚宁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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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2021年11批次4号、2010年1批次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受****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区2021年11批次4号、2010年1批次5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地块内的整体污染情况并作出如下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到,**区2021年11批次4号、2010年1批次5号地块位于**省**市**区健康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侧160m处,调查面积为35452.58m2,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

(2)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原五金建材仓储企业建材运输车辆用油滴落、现状农田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农用地膜污染,重点关注污染物种类为:重金属(镉、砷、铅、汞)、有机农药(乐果、七氯、阿特拉津等)、酞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脂、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为秦****公司(已关停)、煤站(已关停),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砷、铅、汞)、水溶性氟化物、多环芳烃。

(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37组土壤样品(包含5组土壤平行样品)、4组地下水样品(包含1组地下****实验室检测。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pH、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多环芳烃、有机农药和酞酸酯类(有机农药和酞酸酯类仅对表层土壤进行验证性检测)。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5项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石油烃(C10-C40)、16种多环芳烃。

(4)土壤检测结果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筛选结果分析,送检土壤样品的pH值在8.26-9.04之间,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和水溶性氟化物。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多环芳烃、酞酸酯类均未检出。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和水溶性氟化物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检测结果

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检出12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7项毒理学指标以及石油烃(C10-C40),共计20项常规指标。地下水样品pH值为7.7-8.1。其中地下水样品中的总硬度、硫酸盐、锰、硝酸盐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主要受区域地质环境影响,与本地块生产活动关系不大。其他地下水样品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筛选值。

综上所述,**区2021年11批次4号、2010年1批次5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开发为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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