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的委托对****委托生产中药制剂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2、拟采购项目:****委托生产中药制剂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5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委托生产中药制剂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分别在2024年12月9日及2024年12月17日两次公告后均只有******公司一家供应商前来报名,故本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公司采购。
5、采购服务及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如下: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公司
地址:****韩****示范区新浦路555号A、B、C、D区
6、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及意见: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电话
1 肖景波 ****医院 中级 136****4525
2 梁斌 ****医院 中级 139****9396
3 徐丹丹 ******公司 中级 138****5999
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公司采购。
7、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
8、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9、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8条要求,****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兴原街吉粮康郡1幢119
联系人:张明惠
电话:155****5977
邮编:138000
采购人:****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438-****828
地址:前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