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18:11
2024-12-25 17:30
公告中
标段\包信息 | |||||||||||||||||||||||||||||||||||||||||||||||||||||||||||||||||||||||||||||||||||||||||||||||||||||||||||||||||||||||
标段\包名称 | (A分包:DD-9B)**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QT241****50215/1 | ||||||||||||||||||||||||||||||||||||||||||||||||||||||||||||||||||||||||||||||||||||||||||||||||||||||||||||||||||||||
标段包内容 | / | ||||||||||||||||||||||||||||||||||||||||||||||||||||||||||||||||||||||||||||||||||||||||||||||||||||||||||||||||||||||
关联标段 | (K分包:CF-57)**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G分包:DD-2)**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C分包:CF-52)**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D分包:CF-28)**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F分包:CF-50)**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B分包:CF-51)**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J分包:CF-56)**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L分包:CF-60)**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I分包:CF-55C)**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H分包:DD-5)**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E分包:CF-49)**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
公告内容 | |||||||||||||||||||||||||||||||||||||||||||||||||||||||||||||||||||||||||||||||||||||||||||||||||||||||||||||||||||||||
**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拟对**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商,欢迎符合****公司前来报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吴圩国际机场航站区2024年第五期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吴圩国际机场概况: **是我国唯一与东盟海陆相连的西部省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是面向东盟的国际**道,是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航空对外口岸的价值将大幅提升,能够深化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 **吴圩国际机场,位于中国**壮族自治区**市**区吴圩镇,****中心27.8千米,为4E级军民合用国际机场,是**壮族自治区第一大航空枢纽、中国千万级机场之一、面向东盟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对外开放的一类航空口岸和国际航班备降机场。 2023年,**机场共有超50****公司参与运营航线共168条,其中,国内航线145条,国际地区航线23条。通航城市达119个,其中,国内城市96个,国际地区城市23个。引进南航、深航、川航、春秋航、****公司新驻场飞机近10架,驻场运力单日最高超50架,去年共保障航班起降10.98万架次,2023年,**机场旅客吞吐量**机场排名第30位,旅客吞吐量增幅均高于**千万级机场和全民航平均水平。2018年-2023年**吴圩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情况见下表:
2021年7月11日,国家民航局签发《关于**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意见的函》,**机场将改扩建,规划T3航站楼,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2022年12月正式开通,实现高铁、高速公路直接引入机场,交通无缝换乘,辐射全城。 **机场T2航站楼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其中可对外租赁经营商业面积7523.56㎡,共有商铺81间,业态涵盖餐饮、特产零售,服饰箱包、珠宝首饰、香化美妆、科技数码等业态。 四、项目情况: ****商店铺均位于**机场T2航站楼内,为旅客出行提供保障服务。店铺详细信息见下表:
备注: (1)承租人可采取短期租赁或长期****商铺,其中,短期租赁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招商过程中同一分包存在短期租赁与长期租赁意向承租人,则优先考虑长期租赁意向的承租人,短期租赁意向承租人的响应直接否决。 (2****商铺,意向承租人响应的业态及品类须经招商人认可,审核不通过的业态及品类将被否决。 (3)所有分包长期租赁的承租人享有45天的免租装修期,短期租赁的承租人享有10天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自招商人交付租赁区域之日起计算) (4)租期自招商人交付租赁区域之日起计算,其中租赁期限为3+(2)年的,前3年为固定租赁期,后2年为考核通过后续租期。 固定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有意向继续经营,在招商人对承租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承租人续租,租赁期限为3+(2)年的最长续租为2年。 (5)短期租赁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短期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有意向继续经营,需经招商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续签。 (6)承租人可对部分分包场地进行拆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招商需求。 (7****商店铺E/J分包具备上下水条件但无排烟系统(上下水管道偏小,可改造,改造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排烟不可改造,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所有分包涉及改造的,改造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招商人有权对航站楼或场地整体规划进行调整,规划调整涉及承租人租赁场地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因此承担责任,但应提前30日向承租人送达书面解除通知。 五、磋商保证金: 1.金额: A分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B分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C分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D分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E分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F分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G分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H分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I分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J分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K分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L分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响应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响应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各分包)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A分包:302********916; B分包:302********439; C分包:302********962; D分包:302********485; E分包:302********008; F分包:302********531; G分包:302********054; H分包:302********577; I分包:302********100; J分包:302********623; K分包:302********146; L分包:302********669;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响应人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包的磋商,应按各分包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所有分包):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保障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2021年至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商品材料进货渠道需为合法安全渠道,承租人为直营品牌经营商的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书,为授权品牌经营商的须提供品牌经营商的商标注册证书及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公司****公司参与同一项目的招商,不能联合参加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商。****公司、****公司****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 (8)**机场商业项目的现有经营商户或曾经经营商户参与本次磋商的,只有在本次响应截止时间前将2024年11月(含)之前的租金、特许经营权费、综合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等所有应缴费用全部缴清后方有响应资格,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承租人处于法律仲裁、诉讼状态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30分前(**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在对应分包获取。平台注册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31、****031。 (3)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分包200元,售后不退。 (4)平台服务费为每分包2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5)平台服务费发票,响应人需在**阳光采购平台申请,由平台运营方(**阳光采购平台)提供;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招商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后开具,并向获取采购文件登记的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费用发票。 (6)如招商过程中承租人只有2家的,且招商人认为具有竞争性的,则本次磋商活动继续进行;如招商过程中承租人只有1家的,且招商人认可的,则本次磋商活动直接转为单一定向谈判。 八、现场踏勘: (1)采购人将组织集中踏勘,时间:2024年12月26日9:30(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参加集中踏勘的承租人需在2024年12月26日9:00前将踏勘准备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3)踏勘联系人:李先生 0771-****896。 具体踏勘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9:30(**时间),地点为****(地址:****市**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截标室)。 (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0日8:30至9:30(**时间)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截标时间和地点: 截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潜在响应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截标会议和竞争性磋商。但必须持下列原件资料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公司公章,须在同一页内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公司公章,须在同一页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出席截标会议及竞争性磋商。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编:530021 联系人:李茂菊、李幸 电话:0771-****580 电子邮件:****@gxbidding.cn 招商人:**** 地址:**市**区吴圩机场T2航站区**机场二级机构办公楼601室 邮编:530048 联系人:李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771-****896、****806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公司官网、**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