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1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县城老**,**北路西侧,中兴街南侧,御景路东侧,永盛**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38.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1117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117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县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土地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它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9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9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20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机关处理。 (二)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永****路2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38-****52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
开户账号:621********4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