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扩容区一期道路配套工程(滨海大道)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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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开发区拓展扩容区一期道路配套工程(**大道)已由绍****改革局以虞经开区基投(202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保障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杭****开发区拓展扩容区。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 。

2.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期阶段、施工及交工验收期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路线全长约 3.82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通设施及管线等;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133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60日历天,施工及交工验收期阶段监理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219.****.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⑥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年 1 月 8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 2024年 12 月 24 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 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8 日 8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监管机构:**市上****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杭****开发区康阳大道88****中心

邮政编码:312300

电话:0575-****0946

传真:/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

邮政编码:312300

电话:152****8380

传真:/

联 系 人:袁晓飞

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备注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备注

自 2019 年 7 月 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的施工监理项目

/

注:

1、附**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若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数量

在岗要求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且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自有人员

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且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自有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

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

6、****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7、投标人可登陆**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9631。

8、若联合体投标,项目总监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备注

1、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21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

注:1、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2、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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