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对****物业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2.00万元
4.最高限价:42.00万元
5.采购需求:物业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含寒暑假)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许欢
联系电话:153****9639
地址:**市**区**东街96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莉 李璇
联系电话:0931-****178;139****3409;138****3970
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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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