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镇南通四队24斗东80-83畦及25斗西14-18畦、56-61畦农业用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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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

******公司定于2024-12-25日14:00时对****24斗东80-83畦及25斗西14-18畦、56-61畦农业用地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公司农业用地 040****12001-01-0021 25斗西14-18畦 3.05 亩 0.00 亩 560.00 元/亩﹒年 ****公司农业用地 国有农用地 农业
****公司农业用地 040****12001-01-0021 25斗西56-61畦 3.72 亩 0.00 亩 ****公司农业用地 国有农用地 农业
****公司农业用地 040****12001-01-0021 24斗东80-83畦 1.63 亩 0.00 亩 ****公司农业用地 国有农用地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5.00。

底价总额:24472.56。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计算年承包金的一半。

行业要求:无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产权情况:(无国有产权证)国有农用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2年后变租,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5.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5.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4-12-20 9:00 起至 2024-12-24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2-24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1411.2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12-25日14:0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12-25日14:00前,****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发包,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2、在竞投时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承包户有优先承包权;
3、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承包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其余承包期交费时间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年承包金的一半,合同履约金在合同签起30天内完成支付;
6、本次发包的标的物仅为农用地,不包含看护房等;
7、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局****管理部门认定的土地类型和土地管理要求从事相关农业生产。不能种莲藕等水生作物及收获期超过承包期的作物,不准挖鱼塘和搭建永久性建筑物;
8、如承包方因种植及经营需要在本农用地上搭建农用设施等建筑物的,******局****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经相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报备至发包方并同意后方可动工,报批和施工等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若承包方擅自在本农用地内搭建构筑物或农用设施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停止供水、供电并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且不需给予承包方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9、由于斗河、****公司防涝排洪用,所以承包方不能堵塞斗河、**;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对本农用地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11、承包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该农用地使用权;
12、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需提前报甲方同意后方可种植,种植或改种的农作物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种植,若未提前报备且未得到甲方同意而种植的经济作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农用地并解除本合同;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科学用电、合理布设电线。如有违规用电、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公司要求整改,属违约行为。我公司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金保证金,无偿收回该农用地;
14、承包方应维持该农用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承包用途,不得荒废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该农用地的形态;
15、承包方应按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火措施,办理安全经营和消防安全手续,若因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6、在承包合同期内,如有建设单位在承包的农用地范围内建设水电等市政设施时,承包方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配合,对涉及的生产损失,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17、在承包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 或我公司建设需要该农用地时,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包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该农用地上的农作物及地上附作物清理完毕,恢复****公司,我公司退还承包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的承包金,承包方办理退包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补偿,该农用的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公司所有。
18、在承包合同期内,如承包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在没有拖欠相关费用前提下,需提前60 ****公司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我公司退还承包方已交但未实际使用的承包金,承包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若承包方申请时仍存在欠费,申请视作无效。
19、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在期满后30天内将经济作物及地上附着物自行处理完毕,恢复农用地原状****公司,同时结付清合同相关的款项;若承包方逾期仍未处理完农用地的地上附着物,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处理地上附着物并不作任何补偿,清理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若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扣仍不足的,我公司有权继续追讨。
20、中标人中标后,若出现自动弃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失去该标的物的下次投标资格;
21、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
22、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项目交易**市******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7****9239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53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com/
**公司农用地合同 **市****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9
招标公告
南水镇南通四队24斗东80-83畦及25斗西14-18畦、56-61畦农业用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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