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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和《关于印发**县2024年支持发展双季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农项﹝2024﹞10号)文件精神,由项目建设单位(个人)申报,经镇级初验、县主管部门初审的程序,确定我县2024年支持发展双季稻项目申报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反映,监督电话:055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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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