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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编制了《****中心渔港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现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公示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提出。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特此公示。
****规划局:**县**街道丹**路869号
联系人:佘老师
电话:057****22078 / 057****22032
邮编:315700
附件:《****中心渔港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规划局
2024年12月20日
《****中心渔港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