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市官田南坂**
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公示
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厅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书》(恒远矿评报采字〔2024〕第09号)、《**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书》(鄂华地矿评报字〔2024〕第22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局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7-****483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江滨路626号****
邮编:364400
附件:1.评估结果公示表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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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评估结果公示表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值 (万元) | 委托评估 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 | 备注 |
**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书(恒远矿评报采字〔2024〕第09号)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556.93 | **** | **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 | 2024年12月20日 至2025年1月6日 | 详见评估报告、计算表、参数表、承诺书等 |
**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书(鄂华地矿评报字〔2024〕第22号) | **** | 544.42 |
附件2: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 |||
意见人姓名 或 意见单位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地址 | |||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育背景 | ||
与公示报告相应矿业权的关系 |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 |||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 |||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自然**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