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25-2027****通勤客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49座及以上的旅游空调客车,每辆车的车龄须在6年(含6年)以内且运行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用车数量为11辆,运行车辆必须为绿标车且在以往的运营中无重**全事故。招标人依据实际需求可增减用车的数量,如需增加或减少车辆,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小于11辆大巴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保单(营运险)及不少于保额100万元/座的座位险(全座位),须提供与招标项目需求数量相匹配的自有营运客车且客位数量不少于49座/辆,每辆车的车龄须6年(含6年)以内且运行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每辆车须配备《道路运输证》。
现变更为: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48座及以上的旅游空调客车,每辆车的车龄须在6年(含6年)以内且运行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用车数量为11辆,运行车辆必须为绿标车且在以往的运营中无重**全事故。招标人依据实际需求可增减用车的数量,如需增加或减少车辆,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小于11辆大巴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保单(营运险)及不少于保额100万元/座的座位险(全座位),须提供与招标项目需求数量相匹配的自有营运客车且客位数量不少于48座/辆,每辆车的车龄须6年(含6年)以内且运行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每辆车须配备《道路运输证》。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888号(新区托管区)
联系人: 姜先生
电 话:0451-****103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6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51-****0006转808
E-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