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砚城镇中所村河道砌石、污水管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县砚城镇中所村河道砌石、污水管改造工程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县砚城镇中所村河道砌石、污水管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河道河堤、清理河道、改造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计划工期:5个月。
2.3 建设地点:**县砚城镇中所村。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3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县迎宾东街518号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5时,地点为**省**市**县迎宾东街5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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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址:**县砚城镇中所村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5****147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中登文景大厦B座21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