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0 12:25:02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公司2025年蕲嘉高速黄咸段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蕲嘉高速黄咸段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名称:**公司2025年蕲嘉高速黄咸段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公司所辖高速公路(K121+458~K177+427)沿线路段全长55.969公里;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全长55.969公里(K121+458~K177+427),途经陈贵、灵乡、**、双溪4处收费站、双溪服务区,包含**东枢纽、**枢纽。全线共有主线桥梁7518.11延米/139座、匝道桥1002.1延米/10座、隧道485延米/1座。****公司2025年养护计划,****公司2025年蕲嘉高速黄咸段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进行采购,包括护栏板、桥梁信息牌、防眩网等交安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采购限价:****920.68元(含不可预见费92710.51元),供应商所报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否则其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1年;
1.7质量要求:本项目服务期内,施工过程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或行业规范。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24日 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楚天****公司(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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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省**市**区双溪桥镇正街39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157****736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以下业绩满足其一即视为满足要求: 1.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上述人员与报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