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互感器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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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12-20 14:55

天行审环建示[2024]7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拟对****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始丰街道**路109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互感器等。总投资26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回流焊废气

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预处理后由设备顶部管道密闭收集依托现有一套废气处理措施(1#水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波峰焊废气

颗粒物

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预处理后由设备顶部管道密闭收集依托现有一套废气处理措施(1#水喷淋塔)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手工焊废气

颗粒物

经设备自带的管道密闭引至现有一套废气处理措施(1#水喷淋塔)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涂覆、烘干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经设备自带的管道密闭引至现有废气处理措施(2#水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真空浇注固化废气

非甲烷总烃

采用在灌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捕集,收集效率90%,捕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2#水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清洗废气

非甲烷总烃

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2#水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员工生活

生活

污水

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声环境

噪声

/

厂房隔声措施

四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设置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同时一般固废暂存区做好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四周做好截流沟和截流井,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

本项目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1792 传真:****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12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