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镇龙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灵溪镇**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镇龙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 **县**龙溪村、列夕村 | **** | ******公司 | ******厅关于《**省**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审查意见的函将“****砂厂”纳入采矿权调整并规划了区块,区块名“**县**镇龙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扩界矿山。采矿权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拟设准采标高:+543m~+475m;采矿权面积:0.1005km2。矿山保有建筑用灰岩矿(控制**量)693.4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21.2年(不含基建期)。 2024年2月21日,****通过湘****交易中心平台竞得了该项目的采矿权,2024年6月6日,湘西****规划局为项目建设单位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24年9月22日,****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永发改〔2024】319号)。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主要是建设一条30万吨/年的矿石生产线,1条配套的破碎加工生产线,工业场地、综合办公区及临时排土场等工程设施利旧。矿山设露天采**、破碎加工区、矿部生活办公区、排土场、变电房以及**道路等工程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根据******公司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1、废气: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作洒水防尘和绿化等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矿山剥离弃土须及时清运至本项目设置的排土场,规范堆存,排土场的土方用于项目后期复垦;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暂存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