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宁****公司、**县长森****、****林场有限公司:
****林业局会议纪要(2021)2号精神及****站会议决定,将**县城郊镇连屋村联**场采伐木材定产定销项目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林业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站;
2.项目名称:**县城郊镇连屋村联**场采伐木材定产定销项目。
3.项目划分及规模: 本项目采伐地点为城郊镇连屋村割藤窠,山场采伐证号:明**采字〔2024〕535号,出材量151.7立方米;以上一个采伐山场,采伐面积55亩,合计出材量151.7立方米。
4.招标范围及内容:采伐地点为城郊镇连屋村割藤窠,山场采伐证号:明**采字〔2024〕535号,出材量151.7立方米;以上一个采伐山场,采伐面积55亩,合计出材量151.7立方米,其中,杉木47.7立方米(杉小径44.3立方米、杉原木3.4立方米),**松104立方米(松小径87.8立方米、**木16.2立方米)。
5.保底价:39800元(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265元/立方米)(注:保底价为综合总价);
6.总工期要求:本项目所有事项在6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木材生产经营法人资质且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营业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营林抚育”等项目。
2.中标人中标后5天内必须与****站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及《木材生产营林项目承包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和生产质量、进度及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叁万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签订生产合同后,无特殊情况,中标者必须在5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其中至少一名须具备油锯手操作有效证件),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站有权没收中标者履约保证金。
4.中标方进行木材采运项目作业,必须符合林业、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5.投标人报名后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掌握各标段山场基本情况。木材生产科派员到现场告知伐区四至界限位置。
6.中标人不履行上述第3-4条规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公司(地址: **县九洲骏豪2栋118)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柒佰元整,
⑵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及时间:以现金方式用密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招标现场提交。
四、评标办法:竞标方式(注:以保底价为基准,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为综合总价,投标人总报价不得低于保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 分,递交地点为 ********公司(地址: **县九洲骏豪2栋118)开标室;
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持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以上事项如有变更,****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务请供应商要及时关注平台和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的关注平台和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站
地 址 :**县翠江镇东街路181号
联 系 人 : 方女士
电 话 :152****86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县九洲骏豪2栋118
联 系 人 : 小 唐
电 话 :186****1345
****林业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