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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24年12月19日对****病媒消杀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1 | ****病媒消杀服务项目 | ****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4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371-****0148。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37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