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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1MA106NQH96 | 建设单位法人:李国文 |
王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大****工业园区瓦****工业园(南区) |
****磷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21.941944 纬度: 39.595000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7 |
大环评准字〔2022〕0700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6 |
53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1MA106NQH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规划院有限公司 |
912********7847650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环境****公司 |
****0211MA0UGXB015 | 竣工时间:2024-07-24 |
2024-07-25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8045 |
针对磷化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由原有采用的Zn系中温磷化工艺改进为Mn系高温磷化工艺。项目建设后,磷化线生产节拍由原来的1吊/4分钟,提高至1吊/3分钟。磷化处理能力54万件/年保持不变。技改后年工作日仍为250天,保持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磷化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由原有采用的Zn系中温磷化工艺改进为Mn系高温磷化工艺。项目建设后,磷化线生产节拍由原来的1吊/4分钟,提高至1吊/3分钟。磷化处理能力54万件/年保持不变。技改后年工作日仍为250天,保持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磷化处理能力54万件/年保持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磷化处理能力54万件/年保持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产品:54万件/年轴承件 生产工艺:表面检查—脱脂除油—低温水洗—高温水洗—一次磷化—二次磷化—水洗—补充处理—高温水洗—除油——产品——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54万件/年轴承件 生产工艺:表面检查—脱脂除油—低温水洗—高温水洗—一次磷化—二次磷化—水洗—补充处理—高温水洗—除油——产品——检测 |
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和主要原辅材料在原环评范围内,除油由无味煤油更换为D60清洗油,主要成分均为非甲烷总烃,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 1、磷化生产线槽体上方安装了19m*3.8m*5m的集气罩,对生产过程磷化槽液挥发的磷酸雾和清洗水槽挥发的水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废气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防锈机进行防锈涂油(无味煤油)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 3、****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调节池和污泥池、污泥清运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是氨和硫化氢,此部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脱脂后低温清洗水和磷化****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噪声措施:吸声、消声、隔声 土壤及地下水措施: 1、将原料库、磷化生产线、危废库、污水处理站作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2、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企业车间内采用环氧树脂地面,磷化生产线各槽体均为钢槽,原料库为钢皮箱体,危废库内危废均坐落在钢槽上,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装置,因此满足上述要求。 本项目技改后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高温清洗废水、防锈后清洗废水、防锈废水、磷渣、废气吸收废液、检测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市政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磷化生产线槽体上方安装了19m*3.8m*5m的集气罩,对生产过程磷化槽液挥发的磷酸雾和清洗水槽挥发的水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废气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防锈机进行防锈涂油(无味煤油)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 3、****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调节池和污泥池、污泥清运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是氨和硫化氢,此部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脱脂后低温清洗水和磷化****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噪声措施:吸声、消声、隔声 土壤及地下水措施: 1、将原料库、磷化生产线、危废库、污水处理站作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2、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企业车间内采用环氧树脂地面,磷化生产线各槽体均为钢槽,原料库为钢皮箱体,危废库内危废均坐落在钢槽上,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装置,因此满足上述要求。 本项目技改后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高温清洗废水、防锈后清洗废水、防锈废水、磷渣、废气吸收废液、检测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市政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位于磷化生产线东南侧,设置三个蓝色铁皮柜用于存放脱脂剂、磷化剂、防锈剂。 检测间位于磷化生产线南侧,用于磷化涂层的简单测试,主要用0.1N氢氧化钠、酚酞指示剂、溴酚蓝指示剂、无水乙醇进行简单滴定检测。 车间内设吨桶用于收集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防锈废水、检测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地下废水收集池封存不再使用;脱脂清洗废水和磷化清洗废水由本次新增采用“化学沉淀/混凝气浮/砂滤/生物炭氧化”工艺,设计规模为2m3/h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占地27平方米。 磷渣存于容积为1.0立方米的铁皮箱内,铁皮箱置于磷化生产线东北角;废槽液和试验废水存于吨桶中,****公司车间西北角;****公司西北角。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磷化生产线东南侧,设置三个蓝色铁皮柜用于存放脱脂剂、磷化剂、防锈剂。 检测间位于磷化生产线南侧,用于磷化涂层的简单测试,主要用0.1N氢氧化钠、酚酞指示剂、溴酚蓝指示剂、无水乙醇进行简单滴定检测。 车间内设吨桶用于收集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防锈废水、检测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地下废水收集池封存不再使用;脱脂清洗废水和磷化清洗废水由本次新增采用“化学沉淀/混凝气浮/砂滤/生物炭氧化”工艺,设计规模为2m3/h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占地27平方米。 磷渣存于容积为1.0立方米的铁皮箱内,铁皮箱置于磷化生产线东北角;废槽液和试验废水存于吨桶中,****公司车间西北角;****公司西北角。 |
原料库位置较技改环评向北移动,移至磷化区东侧;检测间位置移动至较技改环评向东北方向移动约5米,移至车间东北角、磷化生产线东侧;污水处理站位置较技改环评向西南方向移动约5米,移至磷化生产线南侧;磷渣存于容积为2.0立方米不锈钢箱内,磷渣箱为可移动式;因无味煤油变为D60清洗油,D60清洗油废油桶暂存在危废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01 | 0.28 | 0.28 | 0 | 0 | 0.29 | 0.28 | |
0.029 | 0.13 | 0.13 | 0 | 0 | 0.159 | 0.13 | |
0.002 | 0.007 | 0.007 | 0 | 0 | 0.009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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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污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沉淀/混凝气浮/砂滤/生物炭氧化”工艺,设计规模为2m3/h | 监测结果废水总排口除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总锰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总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 |
1 | 无 | 本项目排放磷酸雾国家尚未颁布相关排放标准,待国家颁布标准后执行国家相应排放标准。无组织挥发的防锈剂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挥发的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企业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磷化生产线槽体上方安装了19m*3.8m*5m的集气罩,对生产过程磷化槽液挥发的磷酸雾和清洗水槽挥发的水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废气吸收塔(水吸收)处理后经内径为0.85米、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排放磷酸雾国家尚未颁布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待国家颁布标准后执行国家相应排放标准。 2、防锈机进行防锈涂油(无味煤油)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 3、****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调节池和污泥池、污泥清运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是氨和硫化氢,此部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其中硫化氢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03mg/m3,氨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6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7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a最大值为2.17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b最大值为2.14 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隔声、减振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 | 技改后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高温清洗废水、防锈后清洗废水、防锈废水、磷渣、废包装物、废气吸收废液、监测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高温清洗废水、防锈后清洗废水、防锈废水、磷渣、废气吸收废液、检测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委托********处理厂、**东泰产****公司和**长****公司处置。********处理厂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大****公司进行危废转运,**东泰产****公司具有危废运输资质自行运输,**长****公司委托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危废转移。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 车间内设有多个垃圾桶,袋装收集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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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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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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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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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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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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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