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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提出、财务清算、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学校申请将举办者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学校举办者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应,并提供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若以单位名义反应,请加盖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反应。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应人保密。
通信地址:**市**区遂州中路580号****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28910,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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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