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闽自然资规〔2023〕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单位 | 批准证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1 | **县X184葛岭至丹云段二期工程临时用地 | 葛岭镇溪西村、丹云乡翠云村 | **** | 临时拌合站、桥梁预制场、弃土场、施工便道 | ****规划局 | 樟自然综【2024】03 号 | 7.3678 | 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