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丰塘生态鱼水产品销售权竞价公告
二、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省**县
中标(成交)金额: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成交价(元/斤) |
1 | 黄鲢 | 4斤以上(含4斤) | 6.3 |
2 | 白鲢 | 3斤以上(含3斤) | 2.9 |
3 | 青鱼 | 8斤以上(含8斤) | 10 |
4 | 鲤鱼 | 通货 | 4 |
5 | 麻鲫 | 通货 | 12 |
6 | 鲫鱼 | 通货 | 10 |
7 | 鳊鱼 | 通货 | 6 |
8 | 鳜鱼 | 通货 | 45 |
9 | 红尾 | 通货 | 8 |
10 | 白条鱼 | 1-3斤以上(含1斤) | 8 |
11 | 白条鱼 | 3-7斤(含3斤) | 17 |
12 | 白条鱼 | 7斤以上(含7斤) | 22 |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货物类 |
名称:安丰塘生态鱼水产品销售权竞价公告 服务要求:负责安丰塘捕捞的水产品销售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招标****集团****采购部门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方式:139****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