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扶梯更换及住院部1号楼增设电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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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电梯编号 | 数量(台) | 提升高度(mm) | 速度(m/s) | 角度 | 底坑尺寸(mm) | 跨度(mm) | 梯级宽度(mm) | 服务楼层 | 单价(元) |
直梯DT1 | 1 | 12600 | 1 | / | 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 | 1F-4F | 315000.00 |
扶梯FT1-FT2 | 2 | 4800 | 0.5 | 30° | 以实际测量为准 | 以实际测量为准 | 1000 | 1F-2F | 390000.00 |
合计:1台直梯+2台扶梯 |
二、电梯配置及功能要求
1、直梯配置要求
有机房 电梯 | 基本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主要技术参数及基本配置要求 技术参数: 梯 号:DT1 载 重:1600 公斤 速 度: 1.0 米/秒; 层/站/门 :4/4/4 基 站:1F 控制方式: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 电源:动力电源:三相五线,交流 380 伏 50 赫兹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 220 伏 50 赫兹 井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顶层高度:以实际测量为准 底坑深度:以实际测量为准 轿厢内尺寸:≥宽 1500mm*≥深 2400mm*≥高 2600mm 电梯装潢要求: 轿厢天花型号:304不锈钢吊顶板搭配LED照明 轿厢前壁:304 发纹不锈钢 轿厢侧壁:304 发纹不锈钢 轿厢后壁:两侧304 发纹不锈钢+中央镜面不锈钢 轿厢门:304 发纹不锈钢 轿厢地面: 耐磨PVC地板 轿厢通风: 内嵌式轴流风扇 开门尺寸:宽 1100mm*高 2100mm 轿厢操纵箱:操纵箱面板材质为304发纹不锈钢,≥4.3英寸的段码显示; 层(厅)门:304发纹不锈钢材质 门套:304发纹不锈钢材质;大门套:304发文不锈钢材质 楼层召唤箱:超薄壁挂式外呼面板,面板材质为304发纹不锈钢,带4.3英寸段码显示 其他功能配置:单冷空调、消防员服务功能、无障碍电梯功能(配置1根发纹不锈钢扶手、语音报站功能、残疾人操纵箱、轿厢后壁中间镜面不锈钢、盲文按钮) 土建配套整改内容: 1.井道内无圈梁和门头梁,需在井道内增加钢梁做圈梁和门头梁; 2.现有门洞已封闭,需中标人自行进行门洞开孔并做好相关防护; 3.具体以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为准。 | 台 | 1 | |
产品性能要求 | |||
1.▲采用所投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曳引机。(提供相关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2.★控制柜:原厂原品牌控制柜,VVVF全集选控制,微机控制系统。(提供相关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3.▲门机:VVVF变频门机,采用原品牌门机,该门机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能力,其安全防护等级≥IP65。(提供相关委托试验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4.▲采用所投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的安全部件(安全部件包括: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提供相关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5.电梯平层准确度≤+2.5mm,平层保持精度≤-2.5mm。(提供所投型号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6.噪声要求:运行最大≤46dB(A),开关门最大≤51dB(A),机房平均≤70 dB(A)。 (提供所投型号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
2、直梯功能要求
序号 | 功能 |
1 | 本层同向外呼再开门 |
2 | 满载直驶 |
3 | 防捣乱功能(空载时,内呼登记 限制) |
4 | 防捣乱功能(反向内呼自动消除 ) |
5 | 门机速度及力矩可调 |
6 | 轿厢照明、风扇节能运行功能 |
7 | 故障时就近平层(如,马达过温 故障、楼层位置错误) |
8 | 报警和对讲功能 |
9 | 超载保护 |
10 | 门受阻保护 |
11 | 锁梯(钥匙开关) |
12 | 控制柜可锁主开关 |
13 | 检修操作(轿顶) |
14 | 曳引机温度监控 |
15 | 火灾应急返回信号预留 |
16 | 限制轿内人员开启轿门装置 |
17 | 门锁安全装置的失效检测 |
18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
19 | 集选错误信号 |
20 | 关门按钮 |
21 | 误指令消除(双击取消) |
22 | 轿内白色LED显示 |
23 | 对讲系统 |
24 | 集选控制 |
25 | 梯门未开则自动开往下一层 |
26 | 防捣乱功能(端站停层取消内呼 ) |
27 | 基站开门等待时间可调 |
28 | 再平层 |
29 | 启动补偿功能 |
30 | 火灾应急返回 |
31 | 轿内应急照明 |
32 | 门锁故障重复关门 |
33 | 光幕 |
34 | 缺相及错相保护 |
35 | 紧急电动运行 |
36 | 检修操作(底坑) |
37 | 曳引机空转保护功能 |
3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39 | 制动力矩检测功能 |
40 | 门锁旁路功能 |
41 | 自动门 |
42 | 运行计时计数 |
43 | 开门按钮 |
44 | 外召白色LED显示 |
45 | 语音安抚功能 |
3、自动扶梯配置要求
1. 梯形:自动扶梯(室内)
2. 数量:2台
3. 提升高度:4800mm;跨度:以实际测量为准
4. 倾斜角度:30°
5. 梯级宽度:1000mm
6. 水平移动:>=2个水平梯级
7. 速度:0.5m/s;
8. 变频运行;
9. 采用蜗轮蜗杆主机;
10. ▲控制系统采用微机变频控制方式,控制柜为所投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11. ★扶梯控制板原厂原品牌(提供扶梯控制板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12. 护栏类型:苗条型;护拦板材质:透明安全玻璃;护栏高度:900mm,额外增加扶梯两侧防护栏,5mm+5mm钢化透明夹胶玻璃,高度不低于1.3m;外包板材质1.2mm304发纹不锈钢。
13. 扶手带:黑色橡胶扶手带;扶手导轨:不锈钢;
14. 内外盖板:不锈钢; 黑色碳钢裙板;
15. 梯级:不锈钢梯级,梯级带黄色边线
16. 中间支撑:无
17. 安全装置:驱动链保护开关、抱闸功能监控、梯级/踏步缺失安全监控装置、踏板保护开关、单层裙板刷;
18. 润滑装置:扶手驱动链条滴油润滑装置;
19. ▲桁架挠度不大于1/1000;(提供挠度计算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原扶梯需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后的物料需存放在规定地点,并在投标的实施方案中考虑到位,拆除时装修破损处需进行相应的修复;
21. 原扶梯设备的拆除和新扶梯设备的进入需考虑进行地面防护和通道防护,保证更换期间正常的运营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并在投标的实施方案中考虑到位;
22. ▲扶梯的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具备超速保护功能且≧SIL3 级;具备非操作逆转保护功能且≧ SIL3 级,提供所投设备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4、自动扶梯功能要求
1. 电机飞轮顶盖
2. 抱闸功能检测
3. 踏板(机房盖板)保护开关
4. 裙板防夹装置,单层裙板刷
5. 扶手带速度检测
6. 梯级缺少保护装置
7. 上下端扶手入口处急停按钮
8. 上端钥匙启动开关
9. 检修插座
10. 电机短路保护
11. 电机相序保护
12. 扶手入口保护开关
13. 梯级运行保护开关
14. 扶梯速度检测及防逆转保护
15. 梯级防静电刷
16. 检修踏梯
17. 控制电路漏电保护
18. 电机绕组温度保护
19. 电机过载保护
20. 水平方向前沿板开关
21. 双线圈制动
22. 梯级链张紧开关
23. 梯级入口导向装置
24. 复位按钮
25. 检修转换开关
26. 扶手带驱动链滴油润滑
27. 检修(盒)控制装置(含手提灯和电缆一套)
28. 扶手带防静电装置
29. 驱动链保护开关
交货期及实施地点
1.1 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收到采购人指令后,50 天内完成供货,40 天内完**装、调试。
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三、 产品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 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 并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货物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2、电梯及电梯安装必须符合以下国家规范和要求: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7588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 GB10060 |
《电梯技术条件》 | GB/T10058 |
《电梯试验方法》 | GB/T10059 |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 GB/T7024 |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 GB/T7025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GB/T7251 |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 GB/T1482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82 |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25194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10 |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 GB/T 30560 |
《电梯 T 型导轨》 | GB/T 22562 |
《电梯 T 型导轨检查规则》 | JGT 5072.2 |
《电梯用钢丝绳》 | GB8903 |
其他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涉及到最新标准,如有变更,应以变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四、项目实施要求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要求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并服从现场总包方、监理、采购人现场代表管理, 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 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年检合格 证、电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
2.3 土建配合及预埋工作: 中标人配合土建进行预埋工作, 及时预埋, 并复核土建井道及预埋尺寸, 及时提供井 道圈梁、机房承重结构图纸。
2.4 安装工作:中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证书。
2.5 安装计划:中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由现场监理及采购人认可。
2.6 安装期: 安装计划及进度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后安排, 确保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验收通过并移交采购 人。
2.7 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2.8 在墙壁、梁、地板或其它结构的所有沟槽和通道, 必须与土建一起建造。结构建造完成后, 任何在结构内的 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采购人认可。
2.9 安装管理
2.9.1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采购人、工程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及检查,中标人须派有五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 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采购人保留有变更安装人员的权力。
2.9.2 如因中标人原因在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10 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中标人有责 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满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 125 号)规定要求。
2.11 在安装期间, 中标人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 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保 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12 在进入完工装潢之前, 所有不需要特殊装潢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若是非暴露的
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2.13 在中标人进场时需提供厂家资质及针对本项目的电梯深化设计图纸, 提报采购人、设计、监理审核,深化设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14 中标人负责涉及电梯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2.15 中标人配合土建完成电梯门套的收边收口。
3. 验收要求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3.5 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3.6.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3.7. 中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 2 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采购方。
3.8.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3.9.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10. 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监理、采购人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项目安装。
4. 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 中标人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含质保期内的电梯年检费用。
4.4 移交物业前的电梯轿厢采免漆板保护,在移交前免漆板的损坏维修由中标方负责,电梯轿厢保护符合甲方要求,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5. 售后服务
5.1 技术支持
中标人须在**市设置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服务。中标人须对采购方的 技术操作人员 8 人(4 人机械,4 人电气)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 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5.2 故障响应
1)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
3) 备件服务: 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 行的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备件配置情况)。
5.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工时费、材 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 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 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4 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和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在缺陷保修结束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同 意。修好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3.5 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3.6.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3.7. 中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 2 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采购方。
3.8.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3.9.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10. 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监理、采购人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项目安装。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期及实施地点
1.1 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收到采购人指令后,50 天内完成供货,40 天内完**装、调试。
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3、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错误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有权扣减供应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