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沥青直接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一、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情况
按照《****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浙交投〔2023〕198号)要求,依据 ********中心沥青直接采购 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 2024年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对 1 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金额(元) | 排序 |
**** | ****150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2024]133号)第三章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本条第四项外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公司(事业部)、集团****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的;”
****为****和**市****公司、**市****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且该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符合上述情形。
四、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纪检室
地 址:**省**市**区**街道钱坞路598号2号楼2层
电 话:0571-****8010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心
地 址:**省**市**县沙溪镇剡界岭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件:****@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