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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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鳌**港流域**垟**排涝工程(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鳌**港流域**垟**排涝工程(四期)

**县麻步镇、萧江镇

****

本次涉及骨干河道2条,**河道护岸长度6.3km,并结合景观设置亲水平台。配套河道治理共14条,**河道护岸长度14.9km;对现有河道进行底泥清淤,包括两条骨干河道约6.8km以及各配套河道13.3km;建2****泵站****泵站

2024年12月20****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鳌**港流域**垟**排涝工程(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在施工区边界布设土工膜围堰,防止施工过程悬浮物向周边扩散;各施工生产设施区域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废水严禁排河;淤泥处置余水处理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处理,达标后用作工程绿化、道路洒水等;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车辆清洗,浮油经收集后外运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船舶含油废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施工船舶自行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得排入河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或现有基础设施就近接入附近的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入地表水体;在进行施工前要告知监测断面管理单位,施工时对涉及到的**县常规水质监测断面进行水源隔离、选用环保清淤设备、及时处置淤泥和废水等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对此水质监测断面的影响。。

废气:施工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土方在短期内及时回填;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对弃土、建筑材料堆放点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外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机械的废气排放量;清淤底泥干化后要求做到及时清运;施工期提前告知周边公众,妥善处理施工期的环保投诉或纠纷;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劳动防护;定期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开挖的土石方筛分优先用于本工程回填,部分淤泥加工制作成生态砌块、生态砖返用项目,余方中表土、土方和剩余淤泥方高标准农田综合利用,石方作为石料**公开拍卖出让;施工废水经沉淀产生的污泥委托给**县****公司进行制砖处理;施工过程会产生砂石、水泥、钢筋、施工材料的废包装等各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到当地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回收点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施工单位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废水隔油过程产生的废油须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传真:****50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12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