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审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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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24 16:31

**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

建设地点:**市高栏港经济区范围及横琴新区

建设单位:****

二、项目概况

**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是**市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的一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横琴调压站、****中心、14个阀井,次高压B级管道4472.8m,项目位于高栏港经济区范围及横琴新区内。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工程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组合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无进行夜间施工。

废水:各施工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项目落实了洒水防尘、蓬布覆盖等扬尘污染措施,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平沙镇颖华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6-****500

编制单位:**奥****公司

地址:**市**区翠香路**大厦1501

联系人方式:0756-****76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