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住所位于**市内的15家环评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2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编制主持人全过程组织参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不足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对1家环评编制单位和1名编制人员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了校核,决定对未反馈申辩理由和申辩理由未被采纳的2家环评编制单位和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对相关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的理由及依据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冯冬艺;联系电话:(023)****6252。
附件:2024年下半年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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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2024年下半年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信用平台注册住所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处理意见及依据 | 失信记分情况 |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
1 | **中益蓝云****公司(****0101MAAC10QT40) | **区 | 编制主持人赵冬梅对**-**-**天然气管道复线项目、巨贵汽车车厢生产项目等项目环评有关情况不清楚,全过程组织参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不足。 | 按照《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2分。 | 失信记分2分 | 赵冬梅(BH010080) 失信记分2分 |
2 | ******公司(915********813190E) | **区 | 编制主持人罗德军对******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环评现场情况不清楚,全过程组织参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不足。 | 按照《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2分。 | 失信记分2分 | 罗德军(BH024218) 失信记分2分 |
注:《监督管理办法》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公开管理规定(试行)》《记分办法(试行)》为《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附件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