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招标公告
**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委员会关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404-341621-04-05-887052
1.4 招标人:**县农****集团****公司、******分局
1.5 项目业主:**县农****集团****公司、******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对黑臭情况较严重的112条我县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等,总面积21.53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约10429.14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O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后的全过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等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2)项目运营。服务内容:运营期3年,运营方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安排专业团队进驻参与该项目的规划筹建配合、方案规划建议、技术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运营单位须具备3.1运营单位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3.1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3.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5日10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029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县农****集团****公司、******分局
地 址:**省**市**县紫光大道、**省**市**县紫光大道
邮 编:233600
联 系 人:转总
电 话:187****906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于四全、刘畅
电 话:0551-****0297、139****0189、199****7738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县****管理局、****储备局)
地 址:**市**县**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
电 话:0558-****177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 户 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010********172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5****520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