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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光学镜片生产扩建项目
地点:江****开发区蓝江路1号
建设内容;投资20000万元在原有项目厂房内新增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了新增年产光学镜片8000万片的规模,****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芯取车间、芯取检验室、镀膜车间、超声波清洗室等。
验收结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30日(14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鵾
联系电话:157****1359
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