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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3XBR9H2W | 建设单位法人:胡成虎 |
胡成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国兴路与宏业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
****年产60万张门板、130万支线条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034-人造板制造 20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宏业北路 |
经度:114.07548 纬度: 34.4314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31 |
尉环审批表〔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MA3XBR9H2W001Z |
2023-11-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6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3XBR9H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0MA3XBR9H2W | 验收监测单位:**中弘****公司 |
****0700MA9GTUTD94 | 竣工时间:2023-11-15 |
2023-11-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0 |
2023-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60万张门板、130万支线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张门板、130万支线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门板:锯切-软化-热压-雕刻-包装入库;线条:锯切-拼板--刨边-热压/包覆-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门板:锯切-软化-热压-雕刻-包装入库;线条:锯切-拼板--刨边-热压/包覆-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锯切、雕刻、创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压、拼板、包覆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粉尘废气 锯切、刨边、雕刻、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引入一套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燃烧废气 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模温机设置密闭燃烧室,自带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混合热压废气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甲醛废气 本项目热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甲醛: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非甲烷总烃废气 本项目木线条生产时拼板刷胶环节和包覆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包覆线和热压线不再共用一套环保设施,分别配置1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提高废气污染物处置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12 | 0 | 0 | 0 | 0 | 0.12 | 0 | |
0.06 | 0 | 0 | 0 | 0 | 0.06 | 0 | |
0.006 | 0 | 0 | 0 | 0 | 0.00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29 | 0.0014 | 0 | 0 | 0 | 0.004 | 0.001 | / |
0.0135 | 0.0029 | 0 | 0 | 0 | 0.016 | 0.003 | / |
0.3206 | 0.4119 | 0 | 0.1713 | 0 | 0.561 | 0.241 | / |
0.0171 | 0.028 | 0 | 0.007 | 0 | 0.038 | 0.021 | / |
1 | 锯切、刨边、雕刻、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引入一套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人造板制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 锯切、刨边、雕刻、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引入一套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2 | 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模温机设置密闭燃烧室,自带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混合热压废气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排放控制标准》 (DB41/2089-2021)表1 | 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模温机设置密闭燃烧室,自带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混合热压废气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3 | 本项目热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甲醛: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人造板制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 本项目热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甲醛: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4 | 本项目木线条生产时拼板刷胶环节和包覆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人造板制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 本项目木线条生产时拼板刷胶环节和包覆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1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热压机、雕刻机、多片锯、拼板机、四面刨、包覆机、风机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环保设备风机气动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热压机、雕刻机、多片锯、拼板机、四面刨、包覆机、风机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环保设备风机气动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已监测 |
木工废气依托现有工程除尘器;热压废气依托现有光氧+活性炭装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木工废气依托现有工程除尘器,热压废气依托现有光氧+活性炭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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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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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VOCs由《******公司年产免漆木门及家具3000套改建项目》污染物削减量(VOCs:104.3058t)中予以替代解决,替代量为0.041t/a,可满足本项目总量需求。 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由2017年大气污染物重点清洁能源替代减排中调剂(二氧化硫150.6t、氮氧化物78.7t),替代量为SO20.0028t/a、NOx0.0058t/a,可满足本项目总量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VOCs由《******公司年产免漆木门及家具3000套改建项目》污染物削减量(VOCs:104.3058t)中予以替代解决,替代量为0.041t/a,可满足本项目总量需求。 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由2017年大气污染物重点清洁能源替代减排中调剂(二氧化硫150.6t、氮氧化物78.7t),替代量为SO20.0028t/a、NOx0.0058t/a,可满足本项目总量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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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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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