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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环品清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位于**市区东**的品清**岸,申请海域使用总用海面积为5.2056公顷,其中品清**段海上栈道面积为2.8216公顷,**路东段木栈道面积为1.9296公顷,架空平台面积为0.4544公顷。项目申请用海范围占用人工岸线总长度1378.9米,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0日止,共10个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管理科。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329。
联系地址:**市****路六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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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