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路以南S203省道以东
成交金额:食用油1.8L:21.30元/桶;食用油4.5L:52.28元/桶;大米5kg:26.38元/袋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食用油1.8L、食用油4.5L、大米5kg; 品牌:福临门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福临门黄金产地非转基因压榨玉米油、福临门丝苗米; 规格型号:1.8L/桶、4.5L/桶、5kg/袋; 数量:以供货数量为准; 单价:21.30元/桶、52.28元/桶、26.38元/袋。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园区****广场4号楼8楼806室,联系电话:0564-****16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新**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园区****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6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