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法院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法院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邮政局综合楼1001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法院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法院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过程性文书的打印、封装,以及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和其他方式送达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类法律文书。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飞、徐睿智、陈威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178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月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0558-****021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582号

联系方式:李飞 137****1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淝河大道与子****集团5楼

联系方式: 张芸西 199****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张芸西

电 话:137****1905 199****61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下载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法院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pdf

2.下载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信息: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