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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项目—梅桥区块28地块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二、联系电话:0574-****1776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 系 人:杨爱科
一、本项目位于**县桥头胡街道,项目征用土地面积1.27公顷。项目挖填方总量3.71万立方米,建设工期13个月。
二、项目区地处我国南方红壤区,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预测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37.61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27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7公顷。
四、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五、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31.26万元(主体已列311.75万元,方案新增19.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