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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机动车回收及智能化拆解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598
通讯地址:**市**区海**线8.8****工业园****审批局
邮编:571152
项目名称: | 机动车回收及智能化拆解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村委会**产业园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38.98m2。项目拟建4****结构厂房,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为8100m2(20万辆/年的机动车拆解车间),2号厂房建筑面积为6105m2(52万吨/年废钢铁破碎、3.7671万吨/年废塑料破碎的拆解物(废钢)处理车间),3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1368m2(2万套/年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车间及办公区),4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113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车间及办公区)。同时建设道路硬化、大门、围墙、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景观绿化、智能停车系统、交通导向设施、停车场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项目拟建4****结构厂房,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为8100m2(20万辆/年的机动车拆解车间),2号厂房建筑面积为6105m2(52万吨/年废钢铁破碎、3.7671万吨/年废塑料破碎的拆解物(废钢)处理车间),3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1368m2(2万套/年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车间及办公区),4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113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车间及办公区)。同时建设道路硬化、大门、围墙、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景观绿化、智能停车系统、交通导向设施、停车场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后,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产业政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园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产业园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 (3)与行业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函(琼环函〔2024〕167号)。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清洁生产水平: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主要排放的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因此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总量控制指标为:1.063t/a。 根据《****环境局关于机动车回收及智能化拆解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复函》“核定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1.063t/a”“请你司强化末端污染治理,进一步做好总量削减替代工作,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具体见附件7。 本项目在废气收集措施进行了改进,由原设计的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改进为包围式侧吸集气罩,进一步减少了无组织排放量,核算后排放总量由1.063t/a减少为1.023t/a,符合《****环境局关于机动车回收及智能化拆解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建设单位通过做好景观绿化和植被恢复,减少生态结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绿化过程中结合现状景观特点和植被类型,选择能突出**地方特色和适应项目区环境的树种为主,项目运营期在采取各种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大气环境:《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市的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确定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评价标准限值;大本次评价的监测因子除总大肠菌群外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超标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的污染。项目区域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做好除尘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除尘设施正常工作,杜绝烟尘超标排放。在产生事故后应停止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规章和规程。加强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定期检测,操作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严格执行机械、电气设备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