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省级传统村落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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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含以下省级传统村落炉溪村改善提升项目、炉****基地建设项目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其中:

(一)省级传统村落炉溪村改善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古厝、古民居、古祠堂等传统建筑修复提升共20处、**旅游公厕5座及改造村庄道路、给排水和电力基础设施。

(二)炉****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共200亩,主要种植桑葚、黄金百香果、西瓜、沃柑、砂糖桔等水果。

(三)****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29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中心、****中心、闽台民俗数字旅游体验区、配套商业设施,新增停车位300个、充电桩60座,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8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7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7.8万元,基本预备费1390.39万元,建设期利息6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96.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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