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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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2024-2025年煤质颗粒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2-25 15:5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煤质颗粒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建设单位:****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30
****2024-2025年煤质颗粒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 | 525.13 万元 | 合格 | 365天 |
2 | ******公司 | 632.825 万元 | 合格 | 365天 |
3 | **市洁****公司 | 675.75 万元 | 合格 | 365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何佳婧 | / |
2 | ******公司 | 邱迪 | / |
3 | **市洁****公司 | 王洪民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3.1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颗粒炭生产厂家,要求提供颗粒炭生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①能证明为本单位的生产装置现场照片、②环评批复、③排污许可证等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方面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2供应商须具有提供颗粒炭(原生炭)的能力。以上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以来承担过规格标准符合CJ/T345-2010的煤质颗粒活性炭销售业绩,一个周期内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关销售发票)。 备注: (1)一个周期为不长于12个月的连续月份,且销售业绩必须发生在不长于12个月的1个周期内,销售业绩在一个连续的周期内可以单个或多个合同进行累计。 (2)销售业绩以销售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对应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全部发票,证明所销售的煤质颗粒炭销售金额合计不低于300万元。 (3)提供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销售金额以销售发票金额为准,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需要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销售发票(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无法体现时间、规模等内容的,供应商需提供原采购方加盖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在履行采购人以往的采购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2 | ******公司 | 3.1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颗粒炭生产厂家,要求提供颗粒炭生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①能证明为本单位的生产装置现场照片、②环评批复、③排污许可证等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方面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2供应商须具有提供颗粒炭(原生炭)的能力。以上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以来承担过规格标准符合CJ/T345-2010的煤质颗粒活性炭销售业绩,一个周期内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关销售发票)。 备注: (1)一个周期为不长于12个月的连续月份,且销售业绩必须发生在不长于12个月的1个周期内,销售业绩在一个连续的周期内可以单个或多个合同进行累计。 (2)销售业绩以销售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对应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全部发票,证明所销售的煤质颗粒炭销售金额合计不低于300万元。 (3)提供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销售金额以销售发票金额为准,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需要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销售发票(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无法体现时间、规模等内容的,供应商需提供原采购方加盖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在履行采购人以往的采购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3 | **市洁****公司 | 3.1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颗粒炭生产厂家,要求提供颗粒炭生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①能证明为本单位的生产装置现场照片、②环评批复、③排污许可证等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方面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2供应商须具有提供颗粒炭(原生炭)的能力。以上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以来承担过规格标准符合CJ/T345-2010的煤质颗粒活性炭销售业绩,一个周期内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关销售发票)。 备注: (1)一个周期为不长于12个月的连续月份,且销售业绩必须发生在不长于12个月的1个周期内,销售业绩在一个连续的周期内可以单个或多个合同进行累计。 (2)销售业绩以销售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对应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全部发票,证明所销售的煤质颗粒炭销售金额合计不低于300万元。 (3)提供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销售金额以销售发票金额为准,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需要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销售发票(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无法体现时间、规模等内容的,供应商需提供原采购方加盖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在履行采购人以往的采购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79003
邮箱:****@163.com
1、拟确定成交人情况
成交人名称1:****(选用单位)
成交价:****300.00元
成交工期:365天
成交质量标准: 合格
成交项目负责人姓名: 何佳婧
成交人名称2:******公司(备选单位)
成交价:****250.00元
成交工期:365天
成交质量标准:合格
成交项目负责人姓名:邱迪
成交人名称3:**市洁****公司(备选单位)
成交价:****500.00元
成交工期:365天
成交质量标准:合格
成交项目负责人姓名:王洪民
2、开标评标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 ****300.00
2 ******公司 ****250.00
3 **市洁****公司 ****500.00
4 **市光****公司 ****500.00
5 **普****公司 ****000.00
6 ******公司 ****000.00
7 ******公司 ****000.00 无效标
8 ******公司 ****000.00 无效标
9 **市金盛****公司 ****000.00 无效标
10 ******公司 ****000.00 无效标
11 山****公司 ****050.00 无效标
12 ******公司 ****000.00 无效标
13 ******公司 ****000.00 无效标
3、废标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1 ******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2 ******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未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环评批复,资格评审未通过
3 **市金盛****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未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排污许可证,资格评审未通过
4 ******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5 山****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6 ******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未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环评批复,资格评审未通过
7 ******公司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监察审计部
招标人: ****
地址: **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服务中心504室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79003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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