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度宁河校区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施工单位选取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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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大(天****公司现就****2025年度**校区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施工单位选取采购项目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校区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施工单位选取项目

二、预算金额:概算金额45万元(含税,根据实际发生项目金额核定具体施工费用,具体项目数量不确定)

三、采购需求

负责******校区2025年度日常维修项目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施工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花砖道路维修,室外球场、围墙围网维修、室外管网等施工,配合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工作等。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5年以上施工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供应商提供人员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服务要求

★1.本项目签订工程类合同(按单个具体项目签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和技术规定施工,满足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具体要求(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减少工序或偷工减料,****学校材料库规定品牌;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学校正常办公的影响;

(3)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运出校外,完工后场地环境清理干净;

(4)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作好保护措施,不能损坏原有设施、周围水体、绿化、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应承担因破坏建筑物内及周边环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5)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釆取有效措施。因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有变更项目和增减工程量,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办理签证,经校方代表批准后计入决算;

(7)保修期内及时回访,电话报修后24小时内必须响应,维修逾期(10日),校方另请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8)施工单位需按时据实报送结算。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年。

★4.费用结算标准

费用结算按照实际发生的单个具体项目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每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以《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 年《**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2020 年**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计取的费用为基础,工程款按照成交的报价下浮比例后计取,****学校审计结果为准。单个项目最终结算价款=学校结算审定后金额*投标下浮后比例。

(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1)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

(2)施工单位未经校方认可擅自更换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的;

(3)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4)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的;

(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6)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的;

(7)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校方或第三方发现的;

(8)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的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9)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或因施工单位其它原因造成工地工人群体性上访的;

(10)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取消工程施工资质或投标资格的;

(11)履约期间合同双方出现法律纠纷的。

(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 16:00前将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ygaowp@cauc.****.cn,对逾期发送的邮件,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6日(周一)8:30-9:3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津北公路2898号****南院后勤楼335办公室。请提前在 “**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航大卫士”,选择“校外人员入口”,点击进入后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访问部门选择“53中****公司”,工作楼宇选择“****采购部”,进校事由,请填写“递交比选文件”。(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020)。

3.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2。

九、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综合评价法(评审标准见附件3);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2-****2020

中航大(天****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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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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