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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及《****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要求,2024年5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管理局、泸****旅游局、****管理委员会、****政府、**汇兴****公司。
检查发现,上述单位及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内控管理及执行、资产管理、支出管理、往来款项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以及非税收入上缴、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出具检查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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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