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李家庄村128.74亩土地出租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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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镇李家庄村128.74亩土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12-25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2024-MTG/01-0011 挂牌金额 278078.4 挂牌日期 2024-12-25 截止日期 2025-01-08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4-MTG/01-0011 标的名称: **市**区**镇李家庄村128.74亩土地出租
坐落地址: **市**区**镇李家庄村
土地用途: 园地
地块-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 台头地边 南至: 梁家庄和台上村地交界
西至: 台头地坡跟 北至: 台头地边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128.74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集体 所有权人: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三年(具体出租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中的起始日期到2027年12月31日为准) 出让用途: 林下经济(种植药材、果树)、观光采摘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2024-12-25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2025-01-08 挂牌总金额(元): 278078.4
披露方式: **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278078.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此次出租的土地面积约为128.74亩 (村集体自留地0.92亩及确权确地流转回村集体127.82亩); 2. 该项目每亩每年流转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720元,租金无递增; 3.承租****经济**社缴纳年租金的5%作为服务费,同时支付**标的当年营业收入的1%作为分红; 4.租金为(按年)上交款形式,交付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李家庄村另收取承租方于2024年1月1日到合同签订日期期间的土地闲置期补偿费(按7724.4元/月计算); 6.出租方定期对所出租地块进行检查,杜绝改变土地用途,或明显破坏土地行为发生; 7.若该地块享受政策性菜田补贴,该补贴归村集体使用; 8.若该地块取得耕地保护补偿等政策补贴资金,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区、镇相关规定执行,双方需要再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原则上承租方作为保护主体申请资金时,承租方按照按年补偿资金的50%提高年承租费; 9.地上物归属约定: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地上物归属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地上物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经双方协商解决,到期后6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清除,如承包方投资建设的地上物无法移除,可经双方协商,以实际评估价值,由出租方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10.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为注册地在**市**区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法行政处罚信息,未被例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拟定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出租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中的起始日期到2027年12月31日为准)。 2.该地块依据2022年度**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果园、其他园地,项目范围所处国土空间空间规划分区为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自然保留地。依据2022年度启用版生态红线,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严格农地农用,不得改变用途。 3.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出现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建设。 4.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手续等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次会议通过,如承租方需要将承租的闲置农房及院落的使用权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当承租方未能满足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或《质押合同》之规定时,同意将本决议约定的闲置农房及院落再次****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出租,再出租后须保障本村经社的收益不变。 6.实际出租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哲 联系电话: 188****46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5
合同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李家庄村128.74亩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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