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办大院外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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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办大院外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公明街道办大院外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大院外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09.64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七条第一点: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额为(1年)人民币:****109.64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本项目合同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合同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乙方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
更改为1、乙方原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257,109.64元/年(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现因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年度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变更为(1年)人民币:7,889,109.64元(大写:人民币柒佰捌拾捌万玖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本项目合同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合同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如甲方通知需对合同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服务场所)等进行调整的,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认同,并应配合甲方相应的调整。同时,乙方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
原合同第四条第五点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 100 人更改为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 94 人;表格中人员配置:保洁人员37人更改为32人;水电、空调维修人员5人更改为4人。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的通知》,需对项目经费进行核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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