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池电子材料制造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贵池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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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00MA8NEUUK52贺建国
郑小辉**省**市**产业集中区
皖江**新****工业园A5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能源电池电子材料制造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产业集中区 皖江**新****工业园A5厂房
经度:117.****05904 纬度: 30.****52059****生态环境局
2022-12-26
**环审〔2022〕40号****1700MA8NEUUK52001Q
2022-11-189000
90****
****1700MA8NEUUK52**鸿祺****公司
****1700MA2WR06B5Y******公司
****0100MA8P8N9Q062023-10-12
2024-08-302024-09-10
2024-11-272024-12-25
工程建设验收网https://www.****.com/content/9190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重新报批重新报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以铜材和铝材为主要原料,加工148万件铜制新能源汽车电池组件和152万件铝制新能源汽车电池组件本次验收范围为《新能源电池电子材料制造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即本次针对“硬铝巴清洗线,铜箔、铝箔加工生产线,1条挤塑生产线,部分铜条、铝条加工生产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阶段性验收。
项目目前仅上1条挤塑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铜条、铝条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塑——铜条、铝条预处理——包覆——冷却——测试检验——折弯、固化定型——画线、激光割胶——软化去胶——清洗——冲压、检验——缠胶——热缩、包装。 项目铜箔、铝箔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切料——焊接——冲压——水磨抛光——钝化、烘干——折弯、人工套管、热缩、压割套管——检验包装。 硬铝巴、硬铜巴清洗线工艺流程:冲压——酸洗、烘干——除油、清洗、烘干——磁力抛光、清洗、烘干——检验包装。项目铜条、铝条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塑——铜条、铝条预处理——包覆——冷却——测试检验——折弯、固化定型——画线、激光割胶——软化去胶——清洗——冲压、检验——缠胶——热缩、包装。 项目铜箔、铝箔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切料——焊接——冲压——水磨抛光——钝化、烘干——折弯、人工套管、热缩、压割套管——检验包装。 硬铝巴、硬铜巴清洗线工艺流程:冲压——酸洗、烘干——除油、清洗、烘干——磁力抛光、清洗、烘干——检验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挤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恶臭通过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固定的切割工位,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擦拭过程产生的少量乙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焊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 项目挤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擦拭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要求;广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冷却水排水、清洗废水和钝化废水。****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废水通过循环水池(**,两座,各20m3)冷却后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外排;钝化、清洗****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t/d,工艺为: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总铜、总镍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有关规定,其余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产****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原则上所有废水合并通过一个规范化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塑胶、边角料、空乙醇桶、水抛尘渣、废套管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药剂罐、污水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50m2)和污泥间(**,2.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挤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恶臭通过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固定的切割工位,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擦拭过程产生的少量乙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焊烟通过车间风扇换气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 项目挤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擦拭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要求;广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冷却水排水、清洗废水和钝化废水。****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废水通过循环水池(**,一座,20m3)冷却后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外排;钝化、清洗****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t/d,工艺为:芬顿+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总铜、总镍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有关规定,其余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产****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原则上所有废水合并通过一个规范化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塑胶、边角料、空乙醇桶、水抛尘渣、废套管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目前交由******公司回收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药剂罐、污水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内,目前交由******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固废库(**,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2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环评批复要求**两座冷却水池,项目实际**一座冷却水池即可满足生产需求;****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芬顿+絮凝沉淀,减少了微电解工序即可满足处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1)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烟(粉)尘排放总量不得超过 0.033t/a;VOCs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69t/a。(2)废水污染物中COD 排放总量和NH-N排放总量纳入皖江****产****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管理。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1)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烟(粉)尘排放总量不得超过 0.0056t/a;VOCs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222t/a。(2)废水污染物中COD 排放总量和NH-N排放总量纳入皖江****产****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管理。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SS(吨/年) 石油类(吨/年) BOD5(吨/年) 铜(吨/年) 镍(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222.25 0 0 0 2222.25 2222.25
0 0.6267 0 0 0 0.627 0.627
0 0.0262 0 0 0 0.026 0.026
0 0.0064 0 0 0 0.006 0.006
0 0.054 0 0 0 0.054 0.054
0 0.0556 0 0 0 0.056 0.056
0 0.0034 0 0 0 0.003 0.003
0 0.1882 0 0 0 0.188 0.18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56 0.033 0 0 0.006 0.006 /
0 0.0222 0.069 0 0 0.022 0.02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钝****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皖江****产****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总镍、总铜参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皖江****产****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华河。 与环评基本一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变为“芬顿+絮凝沉淀”,减少了微电解工序。 验收监测期间,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28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84.7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2.87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4.3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1.51mg/L,铜最大排放浓度未检出,镍最大排放浓度未检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稳定,满足皖江****产****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限值要求。
2 冷却循环水池 / 冷却废水通过循环水池(**,一座,20m3)冷却后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挤出废气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83.6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形成微负压状态,在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8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9.25×10-3kg/h,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有组织废气臭气最高排放浓度为417(无量纲),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2 激光切割烟尘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形成微负压状态,在切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引至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33×10-3kg/h,项目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30mg/m3)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高为63.3dB(A),夜间噪声最高为52.9dB(A);厂界噪声昼夜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塑胶、边角料、空乙醇桶、水抛尘渣、废套管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药剂罐、污水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50m2)和污泥间(**,2.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塑胶、边角料、空乙醇桶、水抛尘渣、废套管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目前交由******公司回收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药剂罐、污水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内,目前交由******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固废库(**,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2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园区化粪池依托园区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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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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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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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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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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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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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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