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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25
项目名称 | ****诊所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后巢乡四方河村**恒**市之光-地块二2-1、2-11#楼1层10号房[后巢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96.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康鹏程 |
联系人 | 康鹏程 | 联系电话 | 189****4641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诊所,建筑面积196.3㎡,使用面积153.51㎡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 | ||
承诺:**** 康鹏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康鹏程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