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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883161 | 建设单位法人:周昌国 |
周昌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大洋街道清化路7****基地一区4号楼 |
104国道****至**段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19-G5419-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邵家渡街道溪边村 |
经度:121.13758,121.13292 纬度: 28.82145,28.6997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1-18 |
浙环建〔20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9000 |
35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8831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浙****公司 |
913********51620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213916 | 竣工时间:2024-06-23 |
2024-06-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hpgs-in id=2797 |
改建(实际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实际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四车道 80km/h 主线全15.7km, **连接线3.9km | 实际建设情况:四车道 80km/h 主线全15.84m, **连接线3.86km |
主线增加0.14km,**连接线缩短0.04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不涉及,本工程线路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下游,距离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边界河道水域长度约1.3km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相关区域线位及施工未发生变化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加强水质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废水,严禁含油废水、施工泥浆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超标排放。****政府同意,****水厂****水厂取水口将变更至本工程上游,为保证沿线饮用水体安全,本工程需在两处取水口上移完成后方可实施。同时,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完善工程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纳入当地交通运输应****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并报环保部门备案。你单位须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资金、人员和器材,杜绝环境突发事件引起的次生污染事故。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合理设置中转料场、临时施工场地,以及易产生扬尘物资的堆放场地和堆放方式,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有效防止施工扬尘、废气污染。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告知附近居民。该工程应预留充足的远期噪声治理费用,运营期对环境敏感点进行定期监测,超标点应及时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你单位应积极****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工程红线两侧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的布置。 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措施要求。及时做好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加强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配合做好清洁燃料推广和车辆尾气监测等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落实。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较好地落实了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实际现场调查及《**市“千吨万人”及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小溪水厂实际并未按照环评描述设置有河水取水口,现状取水方式仅为地下水型取水;花联水厂也未按照环评由浅层地下水变更至本工程(指岩接线)上游河道取水。****水厂现状均为地下水型取水,不涉及取水口变更,****水厂****水厂(均为浅层地下水型水源)水质影响较小,同时本工程在主要跨越河道桥梁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和应急池,另外本次验收不含指岩接线,故也不存在****水厂****水厂的影响;针对本项目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期将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已落实。根据调查,施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已消除。 基本落实。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沿线实际23处敏感点中,已对2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共计2处声屏障措施,共计约195延米。建设单位对环评阶段提出隔声窗措施的的17处敏感点均按照环评要求对隔声窗费用进行了预留。营运期加强跟踪监测,视监测情况落实隔声窗措施。 已落实。根据调查,工程基本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已于2024年8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
不涉及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管理房未建设,本次验收不涉及水污染防治设施; 原环评,针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提出了隔声窗措施,明确了隔声量要求和安装数量。经实地调查,现有敏感点窗户隔声性能基本可以满足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监测超标敏感点按不低于环评要求的数量预留了隔声窗费用,根据营运期跟踪监测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隔声窗设计安装,以确保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满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该项目拟建地位于****市,包括主线和3条连接线,全长约 22.2公里。工程主线起点位于104国道**西过境与七一河路交叉处,终点在大左岙附近设隧道进入**区境内,主线长约15.7公里。工程同步建设3条连接线,总长约6.5公里,分别为**接线、**清潭接线以及**指岩接线。工程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设计速度均为8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约17.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项目规模、主要控制点、线路走向、采用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建设地点、主要控制点、设计速度、线路走向与环评批复一致。主线长度略有增加(增加0.14km),**连接线长度略有缩短(缩短0.04km)。因土地征迁问题,**清潭接线及**指岩接线实际未建设。工程总投资17.9亿元,略有增加(增加0.1亿元)。 已落实。本工程按期开工,工程项目规模、主要控制点、线路走向、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主线和**连接线实际建路线与环评基本一致,主线长度略有增加(增加0.14km),**连接线略有缩短(缩短0.04km)。因土地征迁问题,**清潭接线及**指岩接线实际未建设。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土地征迁问题,**清潭接线及**指岩接线实际未建设。同时考虑到地质条件、路基填土高度等各种影响因素,桥梁数量、长度有所调整。 实际工程主线共设置涵洞46道,其中管涵共36道,盖板涵共10道,另设置板式通道涵5道,**接线共设置管涵22道,因土地征迁问题,**清潭接线及**指岩接线未建设。 实际本项目有1处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台金高速)、12处平面交叉(因土地征迁问题,不包括**清潭接线及**指岩接线)。 根据现场调查,该地块拟做其他用途,本次验收不含管理用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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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桥梁钻孔作业、路基挖掘、平整时的地下水、施工中的砂石料冲洗、砼的搅拌和养护过程中产的污水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 根据现场勘察及与施工单位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较好,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具体落实内容如下: 1)建设****施工队,同时在桥梁施工中加强监督,施工人员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沉淀物用于路基填筑。 2)严禁施工车辆在沿线水体清洗车辆。砂石料外购,不进行现场筛分。混凝土拌和废水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机械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减少跑、冒、滴油的现象,****维修站进行,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4)堆场与河道距离尽量远,减少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 5)施工人员在施工营地周围附近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浇灌周边农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间污废水已处理完毕,水环境的影响已消失。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很小,对周围水域中各类污染物的贡献量较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同时路面径流是短时间的影响,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营运期废水防治措施落实内容如下: 1)加强工程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桥梁两侧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 2)在沿线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靠近居民点处、桥梁上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 3)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小组。 | / |
1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合理设置中转料场、临时施工场地,以及易产生扬尘物资的堆放场地和堆放方式,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有效防止施工扬尘、废气污染。 | 项目环境空气敏感点花茶亭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
1 | 隔声屏 | 道路红线35m以内区域沿线居民住宅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以外区域沿线居民住宅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学校等敏感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实际敏感点“白岩山村”( K2+490~ K2+605)一侧,已安装声屏障(和环评一致),实际敏感点“垟路村”( K3+200~ K3+245)一侧已安装声屏障(环评未要求,实际已安装)。 实际声屏障安装长度(195延米)比原环评阶段(150延米)长。 | 1、声学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本次声学敏感点断面监测,对工程沿线10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监测,其中除花茶亭以外的每个敏感点分别设立1号、2号监测点位;花茶亭设立3个监测点位分别为1F、3F、5F。坦下敏感点1号、2号监测点位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昼间、夜间检测值均达标;花茶亭敏感点的1F、3F、5F点位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三点位均昼间达标,1F夜间超标2~5dB(A),3F夜间超标3~8dB(A),5F夜间超标2~9dB(A);各敏感点(花茶亭除外)的1号点位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中峰山头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6dB(A),宿仙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6dB(A),贺家洞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5~6dB(A),**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5dB(A),山坦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dB(A),后堂1号点位昼间、夜间均达标,大亩坦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A),外洋柯1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2dB(A);各敏感点(花茶亭除外)的2号点位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中峰山头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dB(A),宿仙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2dB(A),贺家洞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A),**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6dB(A),山坦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dB(A),后堂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dB(A),大亩坦2号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5dB(A),外洋柯2号点位昼间、夜间均达标。 现阶段本工程沿线居民住宅均安装了单层玻璃平开窗,降噪以10dB计,结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可知,仅有部分住宅满足日常生活功能,建议安装通风隔声窗,进一步降低室内噪声值。 对于原环评区域声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的,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现状涉及1类区、2类区和3类区,建议执行相应的标准。对超标区域且居民反应比较突出的敏感点,建议采取预留噪声专项资金,由居民自行安装通风窗的方式予以解决。 2、交通噪声距离衰减情况监测结果及分析 ****中心线距离由近至远,噪声监测值呈衰减趋势,曲线拟合的相关系数良好,昼间基本符合二类标准要求;夜间时间段超标1dB~9dB之间。 3、声屏障插入损失断面监测及结果分析 在监测工况车流量下下,该声屏障昼间10m、20m、40m处声衰减值分别为0.5dB(A)、-3.9dB(A)、-7.3dB(A);夜间10m、20m、45m处声衰减值分别为0.5dB(A)、-1.5dB(A)、0.9dB(A)。 4、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监测及结果分析 山坦处24小时连续监测的连续等效A声级,最大值出现在19:00左右,为64dB,最小值出现在凌晨4:00左右,为50dB,全天噪声的变化趋势与交通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各时间段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夜间22:00~24:00噪声监测值最大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3dB,其余时间段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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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垃圾箱(筒)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施工中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废钢料、废包装物、废旧设备以及建筑碎片、水泥块、砂石子、废木板等以及旧房拆除中废混凝土、废砖头、废石块、废钢筋、废木料、废玻璃等固体废物。部分可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外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 已落实。 根据调查,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集中产生于施工人员生活区,生活垃圾以有机厨余为主,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外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
1 | 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措施要求。及时做好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加强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配合做好清洁燃料推广和车辆尾气监测等工作。 | 已落实。根据调查,工程基本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已于2024年8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
1 |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完善工程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纳入当地交通运输应****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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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措施要求。及时做好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加强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配合做好清洁燃料推广和车辆尾气监测等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前已按规定对永久占用耕地进行了补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建设单位施工期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本工程严格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临时设施区、临时堆土场、中转料场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委托求专业水保监测单位定期监测督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水保落实情况;本工程实际未产生弃渣,未设置弃渣场;已对公路两侧深挖部分段进行了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 总体来讲,建设单位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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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项目规模、主要控制点、线路走向、采用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本工程按期开工,工程项目规模、主要控制点、线路走向、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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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