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与《**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地市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大泽镇田金村吉坑尾**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大泽镇田金村吉坑尾**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2.项目性质:**项目。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市**区大泽镇田金村、北洋村、大泽村、牛勒村。
5.项目概况:为满足**省日益增长的建筑用石料的需求,****门市**区大泽镇田金村吉坑尾**进行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拟设**面积约0.6694平方公里。拟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方式,露天开采。目前使用土地类型为林地和未利用地,预测**储量4595.8万立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本项目建设及运****商铺、周边企业、周边居民和村民等。征求内容范围为关于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 、公示期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大泽镇金****管理所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750-****71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