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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第2栋第2、3间商铺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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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元 人民币 |
15 |
2024-12-26 |
网络竞价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一、交易标的详情:标的一:1、标的名称:****停车场第2栋第2、3间商铺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停车场第2栋第2、3间商铺为两层门店,使用面积为212.5平方米。3、标的用途:(1)经营农特产品,日用小商品,旅游产品、文创产品等;(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6、交易底价:1.0630万元/月。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0 万元。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1260 万元。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方式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方式一)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