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济宁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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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统一编号: 标 题: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分局
2024-12-262024-12-26
主动公开
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1:59:19

****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52、****751****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交通装备再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高新区禹西路以北,同济路以西

******公司

****交通装备再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在**高新区禹西路以北,同济路以西

1、水环境:清洗废水及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委托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处理厂。

2、大气环境:焊接烟尘及切割、抛丸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尘、废焊渣、下脚料****回收部门;废油液、废包装桶、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吸油毡、废铅酸电池、废油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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