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品目 | 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4: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南路2号**大厦(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3幢3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健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79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2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路2号**大厦3幢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健秋 |
项目概况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7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保证公平市场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签订框架协议,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项目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进行结算审核,向采购人出具相应的咨询报告,并按采购人的要求编写相关文书、移交相关资料;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本项目的预估预算金额380万元,预计协审建设项目40个/年。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的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的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征集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2025-01-17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按固定费率以单个协审项目进行结算, 初审项目审计费率为3%,复审项目审计费率为4%,复核项目审计费率为5%,每个项目的协审费用最高限不超过50万元(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第一条第3点)。本项目无需报价,按照本征集文件内“协审费用的结算及支付”要求执行,如参加响应视为接受本项目报价要求。供应商如果在制作征集响应文件或响应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报价0元填写。
2.“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2801。“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第31点。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保证金。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征集人提出,由征集人负责答复;对项目征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征集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有关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号
联系人:缪马铭
联系电话:180****3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路2号**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健秋
电话:0513-****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