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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槐镇慢行道改造工程立项的复函
****政府:
报来《关于大槐镇慢行道改造工程的立项申请函》(槐府函〔2024〕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大槐镇慢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典型镇高质量发展建设,同意开展大槐镇慢行道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0785-04-01-522313)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大槐镇槐富路至国道325段及槐苑路。工程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和灌溉给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沿线辅道进行优化提升,铺设彩色沥青路、增设绿道标识、补充沿线公共家具和健身器材,对沿线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管控等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380.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320.99元,勘察费用2.57万元,设计费用8.99万元,监理费用9.63万元,预备费用17.67万元,其他费用20.30万元。资金来源:由“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等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大槐镇慢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