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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19
传 真:0591-****8319
通讯地址:**县**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亿民****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 | **高新区南屿镇白漫溪路111****园区C号楼一层 | **亿民****公司 | **九邦****公司 | 迁建后年收集、储存、转运废铅蓄电池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22200吨,其中废铅蓄电池2万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2200吨。总投资288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 |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危废贮存废气经过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拖把、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劳保用品和废包装材料、碱液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